一、什么是“两步申报”?
二、“两步申报”要实现什么目标?
三、两步申报有什么优势或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两步申报”进一步将海关监管环节予以“前推后移”,实现海关对物流的最小化干预甚至不干预。对企业而言,主要有以下优势:
四、“两步申报”与现有申报模式有何区别?
五、哪些企业或哪些进口货物可以进行“两步申报”,适用条件是什么?
六、《公告》要求“涉及的监管证件已经实现联网核查的”才适用“两步申报”,有哪些是属于监管证件尚未实现联网核查的?
七、“两步申报”能否采取有纸申报?
八、如何进行“两步申报”?
九、在概要申报前,企业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十、在申报前有没有企业特别注意的地方?
十一、“概要申报”时如何确定申报地海关?
十二、概要申报的内容是什么?
十三、什么情况下申报时需申报“涉证”?
十四、属于禁限管制(涉证)时需增加的申报项目是什么?
十五、什么情况下申报“涉检”?
十六、依法需要检验或检疫(涉检)时需增加的申报项目是什么?
十七、完整申报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步完整申报,申报界面与原整合申报一致,企业完成 105 项全项申报。完整申报允许补齐概要申报时仅申报6位商品编号至10位(原概要申报的HS编码6位不能变,只能增加后4位),允许企业按实际成交总价修改总价,其余概要申报字段不允许修改。
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成完整申报,办理缴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启动“两步申报”试点同时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上述二种模式之一进行申报。
十八、“两步申报”对舱单传输有什么要求?
十九、两步申报有什么时限要求?
二十、进行“两步申报”时,哪些货物需要提供税款担保?具体什么形式的担保?企业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二十一、报关单申报项目填制要求是否有变化?
概要申报项目中,商品编号(6位)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编码的前6位;数量及单位填报成交数量、成交计量单位;总价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和币制,如果无法确定实际成交商品总价格则填报预估总价格。概要申报其他项目及完整申报项目填制要求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执行。
二十二、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后申报的,是否可以适用“两步申报”?
二十三、特殊通道是否可以两步申报?
二十四、特殊区域适用“两步申报”吗?
二十五、“两步申报”下,企业是否需要现场交单?
二十六,“两步申报”的报关单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办事平台申报吗?
可以。
二十七、“两步申报”试点启动以后,如果信息已经齐全了能否一次申报?
开展“两步申报”试点的海关同时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两步申报”模式暂不支持一次性完整申报全部信息;如需一次性申报所有信息可采用现有的“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模式。
二十八、“两步申报”是否可以提前申报?
二十九、采用“两步申报”的货物,是否可以在货物运抵前安排查验?
三十、概要申报时,前6位商品编号相同的货物可否合并商品项申报?
若10位商品编号不同,不可以合并商品项申报。由于完整申报时,商品项数和前6 位商品编号不允许修改,若概要申报时合并商品项,将导致完整申报时无法准确填写商品信息。因此,若6位商品编号相同但10位商品编号不同,仍需分开商品项申报。
三十一、概要申报、完整申报是同一份报关单吗?
是,概要申报和完整申报是同一份报关单,只有一个报关单号。
三十二、概要申报时,在确认涉及物流的2个项目时,若发现数据与实际不一致时怎么办?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物流数据进行修改,然后确认。
三十三、概要申报前,企业需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是否涉证、涉检、涉税。若企业不清楚自己的货物是否涉证、涉检、涉税或者判断错误怎么办?
若企业不能确定自己货物是否涉证、涉检、涉税,建议采用现有申报模式进行申报。若货物本身涉证、涉检、涉税,但企业在概要申报时选择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海关将视为申报不实,并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三十四、进口货物完成概要申报后,能否对涉证、涉税、涉检的承诺项进行改动?
三十五、“两步申报”报关单如何修改撤销?
三十六、“两步申报”式下,代理报关委托书在哪个环节提交?
三十七、概要申报的数量是法定数量单位吗?
三十八、预估的总价与实际出入太大,会影响企业信用等级吗?
三十九、在“两步申报”下,企业什么时候可以提货?
四十、在概要申报和完整申报环节,是否会分别进行查验?
四十一、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第二步“完整申报”?
四十二、第二步完整申报未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会怎么样?
四十三、加贸及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如何开展“两步申报”?
四十四、特殊区域“两步申报”的与区外流程有何不同,对区内企业有何便利?
四十五、概要申报时选择不需缴纳税款,完整申报时确认需要缴纳税款的,如何处置?
四十六、进行“两步申报”,企业在哪一步进行缴税?
四十七、“两步申报”税收担保如何办理?己经办理汇总征税担保的是否还需要再重新办理?
四十八、如果海关审定的担保金额过高,企业无法承受怎么办?
四十九、使用“金关二期”手册、账册货物如何“两步申报”?
五十、概要申报放行后,货物可以进入特殊区域吗?货物进入特殊监管区域后账册何时能完成核增?
五十一、“概要申报”申报错误怎么办?
五十二、“完整申报”申报错误怎么办?
五十三、“两步申报”的状态怎么查询?
五十四、实施概要申报后,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申报?
五十五、“两步申报”能否采取有纸申报?
五十六、概要申报时“申报地海关”如何填制?
五十七、企业申报错误时海关会进行处罚吗?
五十八、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申报不了或者放行不了怎么办?
五十九、概要申报时,企业需要提供银行保函,可以用目前企业在用的汇总征税保函作为两步申报的保函吗?还是要为两步申报专门申请一个银行保函?
六十、概要申报时,涉及禁限管制的即涉及许可证的,是否需要在概要申报环节提供许可证?
六十一、成套设备概要申报时是否需要申报为成套设备?
六十二、概要申报时的监管方式、商品编号(6位)、商品名称、数量及单位、总价、原产国(地区),是否可以只作为一个参考,完整申报时允许上述项目可以与概要申报时的不同?两步申报如何修正错误数据?
六十三、概要申报后,货物可以提离,那到了工厂后,货物是否可以使用?还是对于涉及品质检验的,通俗称需要到厂二检的,需要做完检验再使用或销售。不涉及二检的,直接可以上线使用或者销售?
六十四、企业开展“两步申报”业务,电子口岸卡需要申请权限和安装什么系统?
六十五、“两步申报”中概要申报的“备录”有什么作用?
六十六、概要申报完成后如何跳转到完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