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申报”简介
一、进出口提前申报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舱单数据后,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海关的要求交验单证,待货物实际到港(或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二、“进口提前申报”的优势
与传统模式相比,提前申报能显著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为企业生产急需、鲜活易腐等货物提供便捷。
(一)流程“零待时”。原始舱单传输完毕后,企业即可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报关单数据,并完成税款缴纳手续;船舶抵港(或出口货物运抵)后,海关开始办理查验、放行手续,有效实现了口岸大通关的无缝对接。大多数进出口货物能够实现通关流程“零待时”。
例如: 青岛某报关企业于2018年8月27日14:02分向大港海关提前申报进口货物一批,海关系统在一分钟内完成相应入库操作,16:45分企业完成税款缴纳。8月28日15:40装载该批货物的船舶抵港,发送运输工具确报动态,4分钟后货物放行。在提前申报状态下,进口货物从运抵到放行实现了零待时。
(二)政策适用范围广泛。进境货物不区分企业类别均可享受政策红利;出境货物一般认证以上企业可享政策红利。
(三)一次申报+自动放行。办结缴纳税款手续的报关单,如无布控查验或事中干预,可在船舶代理或航空公司发送运抵“确报”或“进境确报”(出口为货物运抵)后,自动放行。
三、“提前申报”具体流程
(一)做好各项申报前准备。
(二)查询舱单信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1.打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2.右侧快捷工具栏,点击“放大镜”图标。(或者在主页选择“在线服务——在线查询”)
3.点击“新舱单信息查询”。
4.选择“关区代码”、“运输方式”、“进出境标志”,输入“提运单号”,点击“确定”。
5.显示舱单信息。
(三)申报、纳税。
(四)运抵触发放行(或查验放行)。
四、其他需关注内容
(一)及时关注跨月汇率变化。提前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提前申报的进口转关货物,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二)许可证件需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应当有效。货物提前申报之后、实际进出之前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生调整的,适用货物实际进出之日的贸易管制政策。
(三)进口日期需要准确申报。若出现错误需及时联系通关现场进行修改。
(四)运抵后及时查验。运抵后,企业即可知查验信息,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