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温馨提示|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海关部分

发布时间:2017-10-12    作者:admin

取消“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 ”

取消审批后,监管内容纳入通关环节,在通关时对相关物品进行查验,防止违禁物品进境,海关总署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制定公开进出境物品清单。

2.提供解释咨询服务。

3.按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办理进出境通关手续。

4.加强后续跟踪管理。采取固定电话或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抽查。5.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取消“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 ”

取消审批后,监管内容纳入通关环节,在通关时对相关物品进行查验,防止违禁物品进境,海关总署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制定公开进境安家物品清单。

2.提供解释咨询服务。

3.按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办理进境通关手续。

4.定居旅客进境机动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加强后续跟踪管理。采取固定电话或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进境定居旅客是否存在居留时间不满两年再次出境定居的情况进行抽查。

6.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申请人可以直接办理通关手续,提交有关材料,无需事前办理审批手续。




分享到:

联系我们

地址:青岛开发区珠江路600号城市传媒广场5号写字楼601室
电话:0532-86959033
邮箱:sanston@sstlg.com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532-86959033

Copyright © 2010 - 2018 青岛尚世通报关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青岛网站建设
在线客服
阿里旺旺
热线电话

0532-86959033

订阅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